立法院在6月5日三讀通過,
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」修正為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
你可能會認為只是名稱的差別而已,沒有什麼不同,
但是不然...
在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很多法則並非必需的,
只是基於保護身障者的立場期望有一些福利可以依循,
修改後的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是針對身障者的權益作一個法律的保障,
所以層級是較高的~~
相關網頁:
http://sowf.moi.gov.tw/05/new0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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